从这个月起正式施行的《云浮市石材生产加工污染防治条例》,明确了石材生产加工的污染防治,明晰了经营者的保障、监督以及法律责任等,成为通过立法保障云浮实现“打造粤北生态发展建设新高地”目标定位的又一部力作。专家建议,加大对《条例》实施的监督力度,确保这部法规落到实处。
石材产业是我市的传统产业,石材生产加工至今已经有400多年的历史,是“马路经济”,也是我市10万多人的“饭碗”,但是,石材加工产业的粉尘、有机废气、石材废渣等污染防治也是短板。
图片
谭清秀:“对石材污染进行立法整治,这在我国专门针对石材的是第一部这样的法规,石材是我们云浮传统特色的支柱产业,也是云浮的一张名片,但是在整个生产环节来说它的污染问题也是比较多的,所以这次立法是立足我们的市情,主要针对石材行业污染问题,所以针对性强。”
随着石材生产加工技术和工艺的发展进步,石材废水基本能够做到循环利用“零排放”。《条例》的制定,用法律的手段解决了石材生产加工粉尘污染防治问题,进一步明确了挥发性有机废气污染防治措施、明确了石材废渣的监管措施、明确了危险废物监管措施,为石材加工污染防治提供法制保障。
图片
谭清秀:“《条例》从石材生产的加工、规划、编制、监督职责、生产区的划定、环境影响评价、环境设施的建设都有明确的规定,这次立法坚持问题导向,提出了创新性的要求,引导企业走向高质量的发展,依法依规保护生态环境。”
图片
《条例》还明确规定,石材加工经营者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,或者不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的,最高可罚款100万,情节严重的,还会被责令停业、关闭。
图片
谭清秀:“今后我觉得要加大对《条例》实施的监督力度、处罚力度,确保这个法规落到实处。”
来源:云浮广播电视台